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