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捷的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入口,公布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受理、处理和反馈处理结果。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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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