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证件申领

第九条

环境监察执法资格培训的教学大纲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编制。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补充培训内容。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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