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3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