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条

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 第三节 城市分区规划

第四十条

分区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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