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要求第二十三条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