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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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