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不得设置分支机构。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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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