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目前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鲜活冷冻商品共十二种(见附件)。经港澳转口、转运上述鲜活冷冻商品,视同对港澳出口,纳入主动配额管理范围。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