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目前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鲜活冷冻商品共十二种(见附件)。经港澳转口、转运上述鲜活冷冻商品,视同对港澳出口,纳入主动配额管理范围。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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