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第四章 配额的分配和调整

第十五条

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鲜活冷冻商品配额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三来一补项目,其配额数量在其项目合同期内原则上维持不变,合同期满后不再安排出口配额。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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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