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四章 配额的分配和调整第十二条外经贸部根据港澳市场需求数量,我货供销数量,上年配额安排数量及使用情况,参考港澳代理机构、各地外经贸委及广州特办等单位意见后,确定全年配额总量。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