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出现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违规情形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应当及时上报,必要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出现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违规情形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应当及时上报,必要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