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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