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作区,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定位在地市级行政区划内,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发展规划科学可行、创新能力突出、治理服务高效的产业集聚区,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本办法所称合作区,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定位在地市级行政区划内,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发展规划科学可行、创新能力突出、治理服务高效的产业集聚区,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