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四章 促进发展第十五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区在国际化发展创新做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总结,树立标杆形象,进行宣传和示范推广。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