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四章 促进发展第十四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服务力量与服务资源下沉,提升协同服务、精准服务、智能服务能力,为合作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的服务。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