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汽车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均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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