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汽车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均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