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第七章 协同监管

第四十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与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及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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