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七章 协同监管第三十九条对涉及产业安全的新建、兼并重组和股权变更等重大汽车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反垄断审查。涉及外商投资的,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审查。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