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项目备案管理第三十三条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发现企业以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备案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