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纯电动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第二十二条现有汽车企业异地新建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除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外,项目的建设规模: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