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第十五条现有汽车企业兼并其他同产品类别独立汽车企业,并将其转为非独立汽车企业且不增加其原有产能的,可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约束。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