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三章 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
第十三条
燃油乘用车扩能投资项目,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外,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异地新建扩能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15万辆且企业上年度总产量不低于30万辆。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
燃油乘用车扩能投资项目,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外,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异地新建扩能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15万辆且企业上年度总产量不低于3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