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第十条第十条过境货物不得与其他进出境货物、物品混拼厢式货车或者集装箱进行运输。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