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交通运输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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