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五十条

第六章 备案、修订、解释和废止

第五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法规应当予以修订:

(一)内容与上位法矛盾或者抵触的;

(二)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的;

(三)内容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形势变化或者法定职能不相符的;

(四)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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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