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第四十六条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公布日期和签署人等内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