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签发机关在海员证签注限定特殊航线的,海员证仅可以用于特殊航线。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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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