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修理者的义务第二十三条修理者应当积极开展上门修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农机用户关于修理的查询和修理质量的投诉。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