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销售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销售者应当妥善处理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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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