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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