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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