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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