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账簿设置、使用和保管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