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