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三条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