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