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服务活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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