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章 督查检查第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配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