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第七十九条独立法条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设计审批、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手续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