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由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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