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六条

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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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