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航道工程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符合航道规划,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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