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等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以合并设计,深度应当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