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受理的设计审批申请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项目单位;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