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