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取证,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经核实不属于船舶污染事故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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