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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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