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处理后,转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国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符合其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处理后,转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国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符合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