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同时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处理后,转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国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符合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