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等信息。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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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